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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乐合肥论坛头像、签名、ID名称、头衔昵称管理规则

本主题由 心灵专家 于 2008-6-15 11:11 置顶

快乐合肥论坛头像、签名、ID名称、头衔昵称管理规则

一、头像管理规则:

1、不允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领导人照片做为头像;

2、不允许以广告内容或广告网址的图片做为头像;

3、不允许以恐怖、暴力、色情、露点、姿势淫秽或极为不雅等图片做为头像;

4、不允许以含有人身攻击、地域歧视和攻击、造谣、毁谤他人等内容的图片做为头像;

5、不允许以含有敏感时政信息或内容的图片做为头像;
如违反本规则,管理员和超版可自行编辑掉该会员头像并给予警告。屡次使用违规头像者,给予封号处理。

二、个人签名管理规则:

1、内容不得违反快乐合肥论坛发帖规则;

2、内容不得涉及人身攻击、地域歧视和攻击、造谣、毁谤他人等言论;

3、签名不得连接或隐藏连接其他论坛或网站的地址。

4、内容不能太过低级或者龌龊、恶俗。

5、签名使用的图片,不得违反【头像管理规则】

6、内容不得用于商业、赢利和广告行为。

7、签名中不得使用视频或音频播放。

违反以上要求,快乐合肥论坛将给予警告并予以编辑或删除;警告无效,论坛可以采取锁定ID等手段。

三、ID名称管理规则

1、不得以前任和现任国家领导人或谐音,不得以国家机关、政府职位等时政敏感类内容做为ID。

2、不得含有色情、淫秽、下流等低级词汇作为ID名称。

3、不得含有对其他会员进行人身攻击、侮辱、挑衅的内容。如:XXX他爹、XXX贱B,XXX死全家等。

4、不得与快乐合肥论坛管理等级相同或易引起网友混淆的ID。(如,论坛管理员,超级版主,论坛版主,实习版主等)

5、不得以其他网站地址形式注册本论坛ID名称。(如:www.sohu.com等)

违反以上五条,直接删除ID。

6、不得注册和论坛高级管理、斑竹、论坛红人,ID相似的ID名称,如对事人提出投诉,立即删除此ID。

7、不得注册现今当红名人,或网络名人名称或艺名相同的ID。如当事人提出投诉,立即删除此ID。(如刘德华,范冰冰,芙蓉姐姐等,如果他们本人提出投诉,立即删除此ID)

8、对于注册1年从未发贴的ID,快乐合肥论坛保留删除的权力。

四、自定义头衔/昵称管理规则:

1、不得有以前任和现任国家领导人或谐音,不得以国家机关、政府职位等时政敏感类内容

2、不得含有色情、淫秽、下流等低级词汇

3、不得含有对其他会员进行人身攻击、侮辱、挑衅的内容。

4、不得与快乐合肥论坛管理等级相同或易引起网友混淆的内容。

5、不得使用其他网站地址作为ID。

6、不得以公司或单位名称作为ID

7、不得使用群号做ID。

违反以上要求,快乐合肥论坛将给予警告或予以编辑或删除;警告无效,论坛可以采取锁定ID等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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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昧的问一下。

发帖数达到多少时,级别才能变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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俺的头像很帅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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绝对遵守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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